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平湖市公安局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的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04-28 16:25:00 来源:浙江省政府采购
一.采购人名称:
平湖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平湖市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平政采公2014-10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4年4月14日
五.更正理由:
因供应商质疑缘由,对招标文件做变更。
六.更正事项:
(1)原第四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分细则中第1点 运营实力: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综合实力,由评标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考虑,酌情打分。(0-20分)
变更为: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综合实力:企业规模0-6分、企业市场形象0-4分、光缆覆盖能力0-10分。
(2)原开标时间不变。
七.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小叶
联系电话:0573-85061736
传真:0573-8506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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