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清县公安局莫干山办案点修缮、装饰工程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德清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莫干山办案点修缮、装饰工程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DTKZFCG-2013-G05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3年3月13日
五.更正理由:
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做修改
六.更正事项:
修改如下: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持有文物行政部门颁布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一级或二级(业务范围注明限莫干山别墅群保护范围内文物本体保养性维修的);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德清县武康镇永安街272号
联系人:小陈、小沈
联系电话:0572-8061669
传真:0572-8068141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