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警用装备采购变更公告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警用装备采购
变更公告
一、招标人: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警用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HYYTGK2013-098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3年5月16日
六、投标截止日期:2013年6月5日下午14:30时
七、变更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招标信息内容:
包号 | 采购 内容 | 具体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刑侦器材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激光生物检材发现仪、文检仪、勘查灯、勘查灯光源、宽幅足迹灯、手持13波段光源的授权书; 3.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所投足迹采集系统V1.0、足迹自动识别系统客户端V2.0产品必须列入公安部生产企业名录。 |
2 | 治安防护装备采购 |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快穿防暴服出具的授权书; 3.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所投防暴盾牌、防暴头盔、快穿防暴服产品必须列入公安部生产企业名录。 5.投标人所投执法记录仪、防暴盾牌、防暴头盔、快穿防暴服、催泪喷射器、手铐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2012年或2013年的检测报告。 |
变更为:
包号 | 采购 内容 | 具体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刑侦器材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激光生物检材发现仪、文检仪、勘查灯、勘查灯光源、宽幅足迹灯、手持13波段光源的授权书; 3.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所投足迹采集系统V1.0、足迹自动识别系统客户端V2.0产品必须列入公安部生产企业名录。 |
2 | 治安防护装备采购 |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执法记录仪、防暴盾牌、防暴头盔、快穿防暴服、催泪喷射器、手铐出具的授权书; 3.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所投执法记录仪、防暴头盔产品必须列入公安部生产企业名录; 5.投标人所投执法记录仪、防暴盾牌、防暴头盔、快穿防暴服、催泪喷射器、手铐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2012年或2013年的检测报告。 |
八、本项目联系人:
采 购 人:张大奇 联系电话:0535-6615805
代理机构:张颖 联系电话:0535-6593129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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