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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司法厅机关食堂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6-07 08: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湖北省司法厅机关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鄂财采计[2013]2808号计划函要求,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司法厅的委托,对其机关食堂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于2013年6月2日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现对公告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谈判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现更正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谈判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室内装饰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乙级及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省司法厅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武昌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

项目负责人:程振华 联系电话:027-87819169 传真:027-87360813

部门负责人:吴勇军 联系电话:027-87890487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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