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国税综合业务用房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补充公告
国税综合业务用房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答疑纪要
1、原招标文件中技术分评分第15点修改为“产品标称参数可靠,制造商取得经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的得1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节能认证证书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中技术分评分(二)产品及空调系统的符合性第2点改为:“单台室内外机制冷量、制热量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制冷量、制热量正负偏离在1%以内(不含1%)得2分,制冷量、制热量正负偏离在3%以内(不含3%)得1分, 制冷量、制热量正偏离在5%以内(不含5%)得0.5分,其余不得分,制冷量、制热量负偏离不得超过3%(含3%)。”
3、原招标文件中技术分评分(二)产品及空调系统的符合性第3点改为:“单台室内、外机制冷总输入功率、制热总输入功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制冷总功率、制热总功率正负偏离在2%以内(不含2%)得2分,制冷功率、制热功率正负偏离在3%以内(不含3%)得1分,其余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13年 1月 8日上午 9 :00 (北京时间)。”
注: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项目答疑纪要有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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