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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霞浦县教育局“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6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3-31 08: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霞浦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8784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02月28日

更正公告日期:2014年03月28日

原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TH-1720140128)招标文件中:

更正事项、内容:

一、合同包一:学生电脑(一体机)

①原技术指标(包括配置及技术要求)现更改为:

序号

项目

机型及配置

1

商用一体式计算机

1.CPU:英特尔 双核G2030及以上(主频≥3.0 GHz,三级缓存≥3M),22纳米

2.主板:INTEL芯片组H61或以上

3.内存:≥1*2G DDR3 , 2个内存插槽,最大容量支持8GB

4.硬盘:≥500G SATA3硬盘 7200转

5.正版Windows 8中文专业版操作系统;正版Office2013标准版

6.显卡:Intel HD集成显卡

7.网卡:集成10-1000M网卡,支持PCIE规格802.11BGN规范

8. AC电源: ≤130W

9. 显示屏:≥20英寸防眩光WLED显示屏,分辨率≥1600*900

10. 接口:≥4个USB接口,1个外接麦克风输入接口,1个外接耳机输出接口, 1个DC-IN接口,1个RJ45接口,支持USB键盘鼠标

11.多合一读卡器

12.主板集成硬盘保护、网络同传等功能

②技术服务要求/3.2技术培训/合同包1:

现更改为:

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操作、维修培训、故障排除、日常保养等方面现场技术培训(培训费包含在报价中)。

③技术服务要求/3.3质量保证期及售后维修服务/合同包1:

现更改为:

1、整机(含显示器)接到报修电话2小时内响应,主要部件三年内若有故障,第二自然日上门更换。保修期内免上门服务费、维修人工费和零部件费并及时填写更换维修报告,报用户备案。如果现场解决不了需维修3天以上的,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同类机型给用户使用。如果保修期内同一台设备发生三次故障或两个月无法修复,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更换同类机型给用户使用。若15天内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需更换同型号新机供用户使用。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若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其中发生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原厂原包装,不得私自拆封,需将货运往用户指定地点,现场由专业工程师执证上门安装调试。

3、投标人在宁德市范围内具备售后服务能力,提供365天节假日无休服务。投标人必须提供标的货物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售后服务机构门头照片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招标文件的合同包1评标标准和方法,原招标文件中关于合同包1综合评分法的条款全部删除,全部更改为最低评标价法条款。

具体更改如下:

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但最低价不作为中标保证),评标委员会根据下述各项要求综合评估,质量和服务等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评标考虑的因素”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上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评议程序:(评标委员会按如下程序进行评审)

(一)、资格性审查(注:资格性审查中一项不符合者视为无效投标。)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逐项审查。

(二)、符合性审查(注:符合性检查有其中一项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定。)

1、技术要求:

(1)货物的技术参数、性能(按“招标货物一览表”及第三章要求)

(2)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按“招标货物一览表”及第三章要求)

(3)配套的齐全性(如需要的话);

(4)样品;

(5)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

(6)货物使用期内的运营费和维保费;

(7)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技术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服务的费用;

(8)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及环保等);

2、商务、服务要求: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付款方式

(4)包装及运输

(5)验收承诺

(6)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在采购人所在地为其所供货物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

3、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的要求。

(三)、报价比较

1、报价要求审查:投标人的报价经计算应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

2、评标委员会将针对上述项目均符合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进行报价比较,推荐出符合项目招标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合格投标人若出现相同评标价的情况时依次按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① 相同评标价投标人为福建省内工商注册的企业优先采购;

② 若均本省企业,以投标人报送的营业执照副本所载的注册资金进行比较,大者排前,优先采购;

③ 若均非本省企业,投标人有在福建省内设立办事处(须经贸委批准)或分支机构(须工商注册),以设立的时间前者排前优先采购;

④ 若第③点仍不能排序区分,则以投标人报送的营业执照副本所载的注册资金进行比较,大者排前优先采购。

⑤ 若通过以上程序仍无法区分,则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

4、为了防止无序竞争、以次充好,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是合理报价。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

二、价格扣除部分:(PJ: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1、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的产品;若同一合同包中同时获得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认证的,则优先采购拥有认证数量最多的产品。

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最低评标价法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优惠幅度

10%(含10%)以下

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3%的价格扣除

10%-30%(含30%)

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

30%-50%(含50%)

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8%的价格扣除

50%以上

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10%的价格扣除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如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评审优惠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产品评审优惠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评审优惠,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评审优惠。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只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公告最新一期的清单为准。

2、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2.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2、价格扣除办法:

(一)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价人近两个月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产总额的相关佐证材料;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其他中小企业制造商的货物,应同时提供该制造商以上佐证材料。或由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

注: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同时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产品不享受该政策;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P294页:原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

针对合同包1现更改为: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

1

2

3

4

5

6

7

9

10

11

品目号

清单产品名称

价格扣除类别

金额

本合同包报价金额

占本合同比率(%)

价格扣除部分

认证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清单页码

本合同包小计

注:

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清单内产品时, 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

2、价格扣除类别分别指“节能”、“减排”、“环境标志”类别。

3、栏目6为栏目4÷栏目5。栏目4填报金额必须与报价一览表中“产品价格扣除部分”一致。

4、以上属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将不予评审优惠。

5、若所投的产品不属于清单内产品,本“价格扣除明细表” 不必填写。

投标代表签字:

日期:

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最低评标价法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优惠幅度

10%(含10%)以下

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3%的价格扣除

10%-30%(含30%)

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

30%-50%(含50%)

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8%的价格扣除

50%以上

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10%的价格扣除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此附件中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

四、本项目的合同包1、合同包3、合同包6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4年04月17日下午14:00,样品接收时间:2014年04月17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截止,其他合同包内容不变。

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03月28日

附:答复回执

你单位送来的《关于“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6》我司已收妥。

收件人: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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