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高新区技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家具补充公告4
1. 第19页投标书第8行修改如下: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三个月。”
2. 第24页投标单位情况表修改如下:
“销售收入:2012年 万元;
实现利润:2012年 万元;”
3. 第27页倒数第13行修改如下:
“2、在2014年01月09日11:00后不得再安装及调试样品;”
4. 最后一页“出现下来情况将取消谈判资格”下修改如下:
“1、样品必须在2014年01月09日11:00前送到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
2、在2014年01月09日11:00后不得再安装及调试样品;
3、样品不能标注品牌、制造厂家或投标单位等标志;
4、不提供样品、样品不全。”
5.注意:原材料检测报告、成品检测报告指提供原件或者公证件。
招标代理人: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庞仁杰、纪青青
联系电话:0512-57318638
地址:昆山市经济开发区黄河南路218号
本补充文件为KSZC2013-G-079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若有与本补充通知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其它均按照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12-26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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