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烟草公司连江分公司关于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更改公告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烟草公司连江分公司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福州市烟草公司连江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福顺恒[2014]政招字第A-009号 |
2、招标项目内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
3、投标截标时间 2014 年 5 月 5 日 (北京时间) |
4、开标时间 2014 年 5 月 5 日 (北京时间) |
关于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更改公告 一、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烟草公司连江分公司 联系人:郑小姐、张先生 联系方式:0591—26232768、0591--26230860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西路27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式:0591-2831528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 三、招标文件编号:福顺恒[2014]政招字第A-009号 四、项目名称: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4月2日 六、更改事项、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P4页: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经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汽车整车维修二类(含)以上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所有证件都应通过年检。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投标人的企业场所应距福州市烟草公司连江分公司(连江县凤城镇文明西路272号)距离不超过15公里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州市烟草公司连江分公司出具的实际公里数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改为:1、投标人应经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汽车整车维修二类(含)以上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所有证件都应通过年检。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原招标文件P3页: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4月 24日上午9:00之前 开标时间:2014年 4月 24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现更改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 5 月 5日下午15:00之前 开标时间:2014年 5 月 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方具有约束力。上述内容若与原发布内容不一致,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通知后将本通知盖章确认收悉,并传真至我单位。(传真:0591-87850812)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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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2014 年 4 月 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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