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录播系统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3-12-27 09:15:00 来源:
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录播系统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录播系统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黄河路569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DYZCT2013-67# 二、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肆级(含)以上资质; (三)供应商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谈判文件领取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家信息产业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肆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现更正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供应商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谈判文件领取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先生 边女士 电话:0546-8902322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二路276号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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