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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本级2014-2015年度工程前期(工程咨询、测绘、勘察、环境影响评价、设计、造价咨询)及监理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GLZFCG20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5-04 09: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尊敬的各投标人:

2014年4月15日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广西云龙招标网上发布的关于桂林市本级2014-2015年度工程前期(工程咨询、测绘、勘察、环境影响评价、设计、造价咨询)及监理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GLZFCG2014DD0001(YLGLG20144007-A)]项目招标公告,现就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改,该更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第18页第2条“拟投入服务人员配备分”中第(4)点“投标人拟投入所有服务人员综合实力评分”满分原为:9分,现更改为:投标人拟投入所有服务人员综合实力评分:满分15分,具体细则相应更改为:

(4)投标人拟投入所有服务人员综合实力评分:对比各投标人拟投入相关服务人员配备人数情况、人员相关专业、服务能力情况、相关工作年限等综合因素,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档次并形成书面材料(等级评定表),由评标委员会按确定后的各投标人所属档次以及等级评定说明内容,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满分15分

一档(0.1~5分):综合评定一般;

二档(5.1~10分):综合评定良好;

三档(10.1~15分):综合评定优秀。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第19页第6条“本地化服务分”满分原为:10分,现更改为:服务保障分:满分4分,具体评审细则更改为:

6、服务保障分……………………………………………………………………………………4分

投标人注册或登记地在桂林市的(以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为计分依据)或投标人在桂林市设有固定服务机构或办事处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计分依据)得4分。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第19页第7条“信誉业绩分”第(3)点具体评审细则更改为:

(3)投标人2012年以来承接的政府投资项目类似服务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作为计分依据,同一个编号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标中标的只算一次】。满分10分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原为:2014年4月15日至 2014年4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现更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4年4月15日至 2014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2014年5月1日至 2014年5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原为:投标人必须于2014年4月29日下午16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现更改为:投标人必须于2014年5月9日下午16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六、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2014年5月6日上午9时00分,现更改为:2014年5月16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2014年5月6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现更改为:2014年5月16日上午8时00分至10时00分。

七、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原为:广西桂林市财政局西城路办公点(桂林市西城路33号)桂林市政府采购办四楼开标大厅;现更改为: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的均相应更改。请按以上更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冰冰、李贞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4楼

电话:0773-2887388、2887399、2887311 传真:0773-288921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3859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部门: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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