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古田县环卫处垃圾压缩机及自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FJLQ20142040
采购人:古田县环卫处
地 址:古田县
联系人:庄副主任
电 话:15359717868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601室
联 系 人:王小姐
联 系 电 话:0591-63037983
电 子 邮 箱:fjlqzb888@126.com
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4月29日
更正事项内容: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自卸式垃圾车技术参数更正如下:
发动机 | 康明斯B190 33 | |
底盘 | 东风天锦DFL1160BX2 | |
总质量 | 16000(±100) kg | |
整备质量 | 8760(±100) kg | |
额定载质量 | 7045(±100) kg | |
垃圾箱 | ≥12 M³ | |
接近角/离去角 | ≥24/22° | |
前悬/后悬 | ≥1370/2240 mm | |
最高车速 | 90 km/h | |
发动机排量 | 5900 ML | |
外型尺寸 | 长 | 8100 mm (±100) |
宽 | 2490 mm (±100) | |
高 | 3240 mm (±100) | |
尾气排放标准 | 国Ⅲ |
其他技术要求:
1.垃圾车必须与压缩设备配套使用,并符合中转站实际场地情况要求;
2.垃圾箱采用加强梁和钢板焊接而成的框架结构,结构牢固,重量轻;
3.垃圾在压缩装填和运输过程中处于封闭状态;
4.在举升车厢的液压系统中,设置防爆阀;
5.操作系统优化设计;
6.各机构的工作均有驾驶室内和驾驶室外两种操作方式;
7. 原车配冷暖空调及车辆转向助力;
8. 车辆产品应有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
9. 垃圾车应有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购置税公告。
各投标单位:
本更正公告作为古田县环卫处垃圾压缩机及自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LQ20142040)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更正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公告对各投标方有约束力,各投标方请于2014年5月5日17:00前将该更正公告打印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邮件至我司确认。若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执的,视同该公告已收悉。
特此公告!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4-30
回 执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古田县环卫处垃圾压缩机及自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LQ20142040)的更正公告已收悉!
确认单位(公章):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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