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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木渎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设备及其系统安装”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5-21 08: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单位:

苏州市木渎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设备及其系统安装”(采购编号:SZZC2013-WZ-G-006号)项目的答疑会已于2013年5月14日上午召开,根据提疑情况,采购单位将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修改及答疑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49页“14.2.22项目深化设计说明(含系统设计说明及设备材料配置说明)及设计图纸(设计图纸单独成册装订)”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时设计图纸可以单独装订成册,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同时递交,图纸份数与投标文件的份数一致。

二、招标文件第49页“3、投标人须提供的必备技术资料”须在投标时提供。

三、取消招标文件第40页“回风管采用电动双位机械式定风量调节阀进行风量控制”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第40页对“冷热源配置”已有明确的要求,请严格执行。

五、大楼的医气管井的位置在图纸轴2-3与轴D-D/1交汇处“管井”位置。

六、招标文件第47、48页对“数字一体化手术室要求” 已有明确的要求,请严格执行。

七、本项目须进行方案深化设计,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八、针对评分标准“(五)项目经理评价的第2项”,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在获得优秀项目经理证当年度担任项目经理的所有项目的清单列表及相应证明资料,其中须有手术室净化的项目,否则本项也不得分,评标现场提供原件验证,无原件不得分。

九、招标文件第23页格式5,表格的名字修改成“系统所使用的设备配置及工程量清单表,各投标单位须按表格格式要求详细列明系统所使用的设备及工程量,未详细列明的,为无效投标。同时,在报价明细中予以详细报出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单价不变。整体验收合格后付款前,须进行审计,审计时除经采购单位确认的设计变更外,对有变更的工程量只予核减不予核增。

十、投标、开标安排:

(1)投标时间:2013年6月20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20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3年6月20日9:30(北京时间)

(4)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苏州市三香路389号)

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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