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公安局专业照相机、照相机、摄像机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变更公告
中牟县公安局专业照相机、照相机、摄像机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MCH[2013]18
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牟县公安局委托,于2013年6月19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等规定媒体上所发的中牟县公安局专业照相机、照相机、摄像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MCH[2013]18号)结果公告确定河南省新中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在资格后审时发现该中标人所提供相关资料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3.2条规定,经原评标委员会复核后确定:本次招标按废标处理,本项目重新进行采购。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中牟县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志红 1378362589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详细地址: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财政局一楼
邮编:451450
联 系 人:张凤臣 杜剑
电话(传真):0371—62160559
网址:www.hngp.gov.cn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变更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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