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公安局看守所武警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1-07 08: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G14BHN-001 采购编号:三财采购[2013]第144号总第1674号 招标项目:三门峡市公安局看守所武警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时间:2014年1月2日 更正事项一:原公告2、供应商资格要求中:“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2.2投标人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公司或企业;2.3具有省级以上公安部门或省级以上安防协会颁发的一级安防资格证书; 具有建筑智能化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监管场所安防项目施工资质; 2.4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AAA信用等级资格认证;2.5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更改为:“2.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持有通过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贰级或贰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收)。2.2投标人应持有所投主要产品的授权证明,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2.3投标人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几年来参加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4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更正事项二:3、报名时需提供中:“3.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公告2、供应商资格要求中2.3、2.4、2.5中相对应的资质原件。(报名时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更改为:“3.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3.3必须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贰级或贰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报名时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公告其他信息不变。 本次更正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2608915 招标单位:三门峡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0398-368122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时代百货公寓1307室 邮编:472000 联系人:王君益 联系电话:0398-2162999 传真:0398-2162999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 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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