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博物馆独立展柜政府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受鹤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对鹤壁市博物馆独立展柜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鹤壁市博物馆独立展柜政府采购项目HBZB〔2013〕30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博物馆独立展柜19台。
三、原公告时间: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22日9:00前(法定工作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2日;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3日;
四、主要变更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2月31日9:00前(法定工作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开标时间:2014年1月2日;
五、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变更为:
根据鹤壁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试行合理低价摇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办法的指导意见》(鹤治工办〔2012〕16号)文件和鹤壁市财政局印发的《鹤壁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试行合理低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办法的实施意见》(鹤财办购〔2013〕5号)的通知,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摇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法。
1.确定有效投标人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响应性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2. 确定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投标人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取前三分之二的投标人(四舍五入取整数)为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投标人。如果出现投标人报价一致时,将按照随机抽号的形式抽取,直至投标人数量达到投标人数量的三分之二为止(四舍五入取整数)(如果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投标人只有3家,不再进行摇号,直接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
3. 确定中标候选人
3.1 主持人现场宣布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进入摇号程序。
3.2 按照有效投标人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投标人相对应的顺序号;招标人代表向摇号机中放入大于有效投标人数量的号码球,由投标人代表按顺序依次随机摇取投标人相对应的投标号。
3.3 招标人代表将与投标人相对应的投标号码球逐一放入摇号机,逐次摇出三家中标候选人,根据三家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 每次摇号过程中,以球到达摇号机收集筒中为有效。如果操作过程中遇停电或摇号机设备故障,则等来电或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进行。
3.5 摇号结果应当场宣布,并由中标候选人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3.6 在摇号结果宣布时,中标候选人应在摇号结果确定表上签字确认,如不在摇号现场或拒绝签字的将视同认可摇号结果。
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5、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结果和摇号结果出具书面评标报告。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2-3326871
传真电话:0392-3326870
联系地址: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458030
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19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