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厦公采〔2013〕88001号-关于GW2013-880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管理系统项目的补充通知-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8-15 08: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有关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现就GW2013-880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管理系统项目做如下补充:
1、招标文件第8页技术因素1-4条款的分值调整为18分;
2、招标文件第9页商务因素2-1的条款①内容调整为“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9页商务因素2-1条款的分值调整为6分;
4、招标文件第10页商务因素2-3条款的最高分调整为3分,总分分值相应调整为3分;
5、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至2013年8月28日上午9:00时。
根据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有约束力。
林先生:0592-2279302,传真:0592-2225703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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