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执法记录仪等”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4]142号(总第137号)】的更正公告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就执法记录仪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4年4月8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由于采购单位工作需要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等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4]142号(总第137号)
原公告日期:2014年4月8日
二、更改信息:
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第四条招标文件获取:“本次招标项目取消现场报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4月8日至2014年4月28日17点30分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ayggzy.cn)网站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修改为“本次招标项目取消现场报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4月8日至2013年5月13日17点30分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ayggzy.cn)网站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第五条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4月29日15:00.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9:00.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
3、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第七条投标保证金:“3、到账日期:2014年4月28日下午16:30前。(需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登录”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保证金分配”一栏中,选择“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或“安阳银行”然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分配。如果不进行分配,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修改为“3、保证金分配:用户完成转账后务必在2014年5月13日下午16:30前,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所投项目“投标流程”的“保证金分配”一栏中,选择对应的保证金缴纳银行完成保证金分配。”
4、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第二项、项目具体技术要求,一、基本技术要求备注中增加:“2、投保文件中,执法记录仪须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采集站须提供由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现场提交原件备查)。投标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以《检验报告》中参数检测结果为实质响应,不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郭欣联系电话:0372-3387702邮编:455000
联系地址: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路紫薇大道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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