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高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佛山市政府采购网(foshan.gdgpo.gov.cn)、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ztb.gaoming.gov.cn)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发布的高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51-1361FS01CL50)公开招标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或采购需求变化原因,现将原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1、 原招标文件第二册P23中第七点“付款方式”的第1款“合同生效后,货物安装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40%;,系统总体建设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余额20%作为质量保修金,运营管理期结束后不计利息付清,付款时扣除应扣的各种款项。”
更正为:
“合同生效后,货物安装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40%;,系统总体建设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余额20%作为质量保修金,第三年不计利息付清,付款时扣除应扣的各种款项。”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未变更部份,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电话:0757-8320 5201-81 传真:0757-8320 5203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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