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刑侦信息专业应用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一(LNZC2014-0588)
辽宁省公安厅刑侦信息专业应用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一(LNZC2014-0588)
2014年12月31日
辽宁省公安厅刑侦信息专业应用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一)
名 称地 址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辽宁省公安厅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芦阳024-86992573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综合楼A座515周璐024-23447750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首次公告日期辽宁省公安厅刑侦信息专业应用系统建设LNZC2014-05882014年12月12日
三、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
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更正(澄清或修改)内容及日期更正(澄清或修改)前更正(澄清或修改)后
采购公告
四、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登记的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2015年01月05日,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登记详见"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网"(地址http://www.lnzc.gov.cn)"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报名登记注意事项"。即日起至2015年01月15日,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登记详见"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网"(地址http://www.lnzc.gov.cn)"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报名登记注意事项"。
采购公告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01-06 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01-16 13: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格式7 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 一表(对项目或各包的要求)售后服务网络:质保期内提供不少于1人(含)的驻场工程师,驻场工程师要求熟悉本项目相关产品的管理及维护,并具备省级以上综合研判系统维护相关经验。在投标时,投标方需要提供驻场工程师从事相关工作的履历证明,并提供最近一年拟派驻场人员在本单位缴纳保险的证明材料,拟派驻场人员名单要写入投标文件。质保期内提供不少于1人(含)的驻场工程师,驻场工程师要求熟悉本项目相关产品的管理及维护,并具备省级(含)以上综合研判系统维护相关经验。在投标时,投标方需要提供驻场工程师从事相关工作的履历证明,并提供最近一年拟派驻场人员在本单位缴纳保险的证明材料,拟派驻场人员名单要写入投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方法
商务部分
企业信誉1: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3年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携带备查,评标委员会核查时未能提供此项,不得分)
企业信誉1: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3年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携带备查,评标委员会核查时未能提供此项,不得分)
第三章 评标方法
商务部分企业实力4:投标供应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年审合格记录复印件,原件现场携带备查,评标委员会核查时未能提供此项,不得分)。投标供应商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年审合格记录复印件,原件现场携带备查,评标委员会核查时未能提供此项,不得分)。
第三章 评标方法
商务部分软件著作权:投标供应商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公安行业综合研判应用类软件产品著作权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携带备查,评标委员会核查时未能提供此项,不得分)软件著作权:投标供应商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公安行业综合研判应用类软件产品著作权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携带备查,评标委员会核查时未能提供此项,不得分)
第三章 评标方法
商务部分软件产品登记证:投标供应商公安行业综合研判应用类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携带备查,评标委员会核查时未能提供此项,不得分)软件产品登记证:投标供应商提供公安行业综合研判应用类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携带备查,评标委员会核查时未能提供此项,不得分)
第三章 评标方法
商务部分服务能力1:投标人具有3名以上(含3名)OCP认证工程师的得1分 ,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工程师在本单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证书原件现场携带备查,评标委员会核查时未能提供此项,不得分)。服务能力1:投标人具有3名以上(含3名)OCP或OCM认证工程师的得1分 ,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工程师在本单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证书原件现场携带备查,评标委员会核查时未能提供此项,不得分,一人同时具备OCP和OCM的不能重复计算)
四、重要提示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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