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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环境卫生管理所道路保洁等服务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5 16: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道路保洁等服务

项目编号:SZYC2016-KS-G-00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英

项目联系电话:0512-6515866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3月1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3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昆山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关于道路保洁等服务的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昆山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委托为其拟采购的道路保洁等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采购单位:昆山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2.招标代理: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尧荣  王  英;联系电话:0512-65158669;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邮编:215002 ;传真:0512-65816522; 

3.招标编号:SZYC2016-KS-G-002 ;

4.招标内容:道路保洁等服务;

5.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3月17日;

6.更正事项及内容:

6.1说明:

6.1.1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总额为叁拾万元整,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人须知》的“17.3.2银行转帐或直接以现金解缴至17.2中所示账号并换取收据”内容取消。

6.1.2《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表》须按标段分别投报;所有六个标的投标文件,纸质“投标书一”装订为一册(一正一副),单独包装密封;“投标书二”装订为一册(一正一副),单独包装密封。

6.2招标文件《第七章道路保洁内容及当班人员、作业范围、考核办法等》“取水要求”中“每标段年最低用水量为:中新合作区星华街以西标段20000吨,其它区域标段15000吨。若年度用水量不足最低用水量,则甲方将对不足部分的水费,按两倍进行扣罚。”内容取消。

6.3《第七章道路保洁内容及当班人员、作业范围、考核办法等》“昆山市环卫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及扣分细则”中“2.作业人员统一规定的反光安全标志服、帽。作业服装需配备春秋、夏装各2套、冬装马夹、帽子、雨衣雨鞋各1套。每两年更换一次”更正为:2.作业人员统一规定的反光安全标志服、帽、佩证上岗。作业服装需配备春秋、夏装各2套、冬装马夹、帽子、雨衣雨鞋各1套。每两年更换一次。“未统一着装扣1分/人,配备未到位的,扣5分/人”更正为:未统一着装扣1分/人,未佩证上岗扣0.5分/人,配备未到位的,扣5分/人。

6.4《投标人须知》“11.2勘察现场”的内容,更正为: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各标段的“道路明细表”内容自行勘察。

6.5招标文件第三章“8、作业车辆配置表(含非机动车辆)”的备注中“其中小型机扫车提供车辆正面照片、购买发票等复印件。现无符合招标要求的车辆或设备的,投标单位可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两个月内购买符合招标要求的新车或设备。”根据作业要求自行配置。

6.6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各标段“道路保洁服务报价分析表”中A项指标单位km均改为km/天。

6.7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复审评审指标中“价格权值为35%”更正为:价格权值均为20%。

6.8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的

“本地化服务”中“……(投标文件中须附注册机构证明复印件,纳税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承诺中标后注册的须附承诺书)”更正为:……(投标文件中须附注册机构证明复印件、纳税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承诺中标后注册的须附承诺书)。

 “停车场地”中“投标人在采购人当地市(镇)区自有停车场地2000平方米以上的得3分,自有停车场地1000-2000平方米或在公告之前已租赁使用的得2分,承诺中标后租赁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附自有的土地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已有停车场地的须附租赁场地的发票复印件)。”更正为:投标人在采购人昆山市(镇)区自有停车场地或已租赁2000平方米以上的得3分,自有停车场地1000-2000平方米或已租赁使用的得2分,承诺中标后租赁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附自有的土地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场地平面图)

“针对本项目的设备投入”中的“1.自有车辆满足标段数量、质量要求车辆的,且承诺使用于投标标段的得10分。2.自有车辆满足标段数量、质量要求50%(含)以上车辆的,且承诺中标后购置数达标段要求配置数的得8分。3.承诺中标后购置数达标段要求配置数的得6分。”更正为:1.自有机动车辆(冲洗一体车、高压冲洗车、洒水车)满足标段数量、质量要求的,且承诺使用于投标标段的得10分。2.自有机动车辆(冲洗一体车、高压冲洗车、洒水车)满足标段数量、质量要求50%(含)以上车辆的,且承诺中标后购置数达标段要求配置数的得8分。3.承诺中标后购置数达标段要求配置数的得6分。自有的高压冲洗车、冲扫一体车、洒水车的行驶证须为苏州地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7.本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信息Http://www.zfcg.suzhou.gov.cn发布

8.昆山市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7337877。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5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昆山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采购人地址:昆山开发区圆明路5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志清/0512-5730842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英/0512-6515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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