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关于对修改南雄市人民医院体检医疗设备项目招标文件内部分内容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5-25 09:2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各(潜在)投标人:
就2015年5月19日发布的《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动化办公设备项目》(项目编号:NX2015GZ16)的招标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公告
购买标书时须携带齐以下资料(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恕不接受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请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前来购买标书,因故不能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前来购买标书的,必须将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原件发至我中心邮箱nxzfcgzx@163.com,并注明所报名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现修改为:
购买标书时须携带齐以下资料(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恕不接受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请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前来购买标书,因故不能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前来购买标书的,必须将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原件发至我中心邮箱nxzfcgzx@163.com,并注明所报名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