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初中部育慧楼热水系统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更正通知书
(各潜在供应商):
关于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初中部育慧楼热水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TR201501018G)的谈判文件,现作如下澄清/更正:
1.原谈判文件中的第3页内容“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现场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澄清/更正为: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现场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原谈判文件中的第12页内容“★5、其他要求:(1)因本项目的热水系统涉及到学校原有的热水系统拆迁后需回收的问题,潜在供应商应现场了解学校现有的热水系统实际情况并在谈判文件中提供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响应供应商应自行联系采购人到实地进行勘察,勘察时间为2015年 5月22日(下午 15:00~17:30);费用自行承担。现场勘察时须提供《投标人现场勘查信息登记表》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报价人公章) ,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备查)。响应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 《投标人现场勘查信息登记表》 ”作为投标响应的评审资料之一。”
澄清/更正为:★5、其他要求:(1)因本项目的热水系统涉及到学校原有的热水系统拆迁后需回收的问题,潜在供应商应现场了解学校现有的热水系统实际情况并在谈判文件中提供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响应供应商应自行联系采购人到实地进行勘察,勘察时间由供应商与采购人自行约定;费用自行承担。现场勘察时须提供《投标人现场勘查信息登记表》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报价人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备查)。响应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现场勘查信息登记表》 ”作为投标响应的评审资料之一。
3.原来谈判文件中的第19页内容“五、谈判保证金10.2谈判保证金交纳形式以转帐、银行汇款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金额: ¥8,000.00(人民币捌仟元整)时间:2015年5月22日下午5点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澄清/更正为:五、谈判保证金10.2谈判保证金交纳形式以转帐、银行汇款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金额: ¥8,000.00(人民币捌仟元整)时间:2015年5月26日下午5点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广东惠阳高级中学初中部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2—2351628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小姐
电话:0752—2660672
传真:0752—2660879
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