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商丘市第八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OT项目招标二次变更公告
商丘市第八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由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商发改城镇【2014】2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丘市城市管理局。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对商丘市第八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OT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第八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OT项目
2、招标编号:商财采代【2015】10号
3、项目地点:周商运河与商宁公路交叉口西南角,北侧为现状商宁公路,东侧为商周运河。
4、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158.07亩,设计总规模为15万m³/d,分两期建设,一期污水处理规模10万m³/d,远期规模增至15万m³/d。主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厂区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其中一期工程占地112.65亩,总投资约2.25亿元(不含厂外管网)。处理污水主要包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等,污水处理工艺推荐采用改良式A2/O,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
1、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能满足本BOT投融资建设项目的需要(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投标单位开户行银行现金存款证明,以银行存款询证函为准,银行存款余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银行存款证明必须针对投标单位企业而不是针对个人或其总、分支机构,否则为无效证明。)
2、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现变更为:
1、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能满足本BOT投融资建设项目的需要(须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20日投标单位开户行银行现金存款证明(以银行存款对账单为准),银行存款余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银行存款证明必须针对投标单位企业而不是针对个人或其总、分支机构,否则为无效证明。)
2、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159370699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与秦岭路交叉口中机工程大厦9楼
联 系 人:周先生、徐女士
电 话:0371-67789598 18503866112 18638009620
邮 箱:cdzbtwo@163.com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