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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苗木采购(含种植)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5-22 17:0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各潜在投标人:

采购人通知,现对2015-HCGK-145-苗木采购(含种植)项目作出更改,具体更改内容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第12页,资格标准中“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现对联合体投标作如下要求:

1)、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在开标一览表中加盖单位公章;②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各方盖章签署的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详见附件)。

2)、如供应商是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本项目涉及资质要求的内容应由联合体中具有该资质的供应商承担,投标人提供的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中标合同,也应包含该项目涉及资质要求的内容;同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能以联合体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或者表示含糊不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评审。

3)、关于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优惠办法:

多家符合招标文件第19页的1.1条款规定的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视同为中小企业,并按联合体企业认定标准最高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企业认定标准。例如:小型、微型企业与中型企业联合的,联合体认定为中型企业;大型企业与中、小、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均视为大型企业,不能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的投标人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任一方)不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标准的将不被视为中小企业。

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全部特定条件,如联合体各方中没有一方符合全部特定条件的,该联合体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对同一投标人代表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1)、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向供应商住所地或采购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一旦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中标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任何一方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联合体的中标资格,由下一位合格的候选供应商顺位递补。因行贿犯罪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向有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检察机关报备。

2)、采购人在每次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必须提供合法的建安发票。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5页的需求时间由“2015614日前种植完毕,各合同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对此作出书面承诺。”更改为2015630日前种植完毕,各合同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4、本项目开标时间推迟,具体安排如下: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427][2015610] (节假日除外)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2:30:00-5:0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5611]上午[9:3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副楼3楼(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开标时间、地点: [2015611]上午[9:30:00](北京时间)、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副楼3楼(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电话为0592-6581288,传真为0592-6588966,否则视为贵司已收悉。

特此通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5522 

                                                                                    

回 执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发来的<关于2015-HCGK-145-苗木采购(含种植)项目的更改通知>我司已收悉

特此回执!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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