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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水利局关于来宾市象州县2015年人饮工程管材采购管材采购更改通知(二)

作者: 发布于:2015-05-22 17:2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各潜在投标人:

来宾市象州县2015年人饮工程管材采购(招标编号:[2015]象州施SLGZ第14号)的更改通知(二)公布如下: 

一、 原招标文件第34页2.2.4(1)技术经济指标(15分)中的根据投标设备、材料的技术经济指标按一、二、三、四档次赋分:

一档(11-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2年以来(PE管)卫生性能、技术参数检验报告,以各项检测参数合格为准,有10项(含10项)以上实测值合格的;

二档(7-11]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2年以来(PE管)卫生性能、技术参数检验报告,以各项检测参数合格为准,有[7~9]项以上实测值合格的;

三档(3-7]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2年以来(PE管)卫生性能、技术参数检验报告,以各项检测参数合格为准,有[3~7]项以上实测值合格的;

四档[0-3]分:投标设备的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核查原件材料,如未提供有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不予计分

现更改为根据投标设备、材料的技术经济指标按一、二、三、四档次赋分:

一档(11-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有效的(PE管)卫生性能、技术参数检验报告,以各项检测参数合格为准,有10项(含10项)以上实测值合格的;

二档(7-11]分:根据投标人提供有效的(PE管)卫生性能、技术参数检验报告,以各项检测参数合格为准,有[7~9]项以上实测值合格的;

三档(3-7]分:根据投标人提供有效的(PE管)卫生性能、技术参数检验报告,以各项检测参数合格为准,有[3~7]项以上实测值合格的;

四档[0-3]分:投标设备的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核查原件材料,如未提供有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不予计分

招标文件里与上述更改有关的其他内容作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州县水利局

地 址: 象州镇光明路31号

邮 编: 545800

联系人: 卿工

电  话:0772-4364373 

传  真: 0772-436437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平湖路4号葛东大厦B413室

邮 编:530023

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771-5703315

传   真: 0771-5703315 

E-mail: jhrz888@163.com

网  址: www.chinabrr.com              

            招   标  人:象州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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