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变更公告及延期通知
一、项目名称:原阳县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交原15-008
三、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帐户(以交易所到帐时间为准),开标前三日到收款单位开具收据,并将收据和转账凭证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现变更为:“2.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7点前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帐户(以交易所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将打印的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或交易中心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关页面。”
监理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项:“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收据复印件)”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或交易中心收据)”;
施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项:“投标保证金(收据和转账凭证复印件)”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或交易中心收据)”;
2、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3.5.2(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出具的2014年度之间连续三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未提供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现变更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出具的近三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未提供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相关规定按此执行;
3、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5.1资格审查
施工一至三标段 | |
序号 | 提供资料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
2 |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
3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 |
现变更为:
施工一至三标段 | |
序号 | 提供资料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
2 | 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
3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 |
4、施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施工组织设计的目录仅供参考,包括但不仅限于此内容,且不限定先后顺序。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内容与审查标准。
5、原系统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15年5月25日下午17点现变更为2015年6月15日下午17点
6、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第一至十二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上午9:00分;
第十三至十九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上午9: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2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现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第一至十二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6日上午9:00分;
第十三至十九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上午9: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2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随之变更。
招 标 人:原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