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物院主展馆建筑工程维修项目工程拆除标段变更公告
河南亚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博物院的委托,就河南博物院主展馆建筑工程维修项目工程拆除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已于2015年5月11日在河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示,现发布变更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博物院主展馆建筑工程维修项目工程拆除标段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516
二、变更事项:
1、(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业绩 2 分”;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措施方案及费用23分 (2.工程措施费计价:准确、详细、特征描述表达清晰性要求 1-4分)”;
(3)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经理业绩评分标准(2分)”;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报价得分(投标报价) 40 分。投标人评标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者得满分40分。投标人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扣1分的比例在满分40分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人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扣1分的比例从满分40分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现变更为:
(1)“企业资质 2 分;工程业绩 6 分”;
(2)“工程措施方案及费用22分 (2.工程措施费计价:准确、详细、特征描述表达清晰性要求 1-3分)”;
(3)
企业资质 | 2分 | 投标人房建总承包资质为一级的得2分,二级资质的得1分。 | |
工程业绩 6分 | 公司业绩 | 3分 | 投标人2013年以来已签订且与本项目类似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业绩合同,每有一份得1分,最高得3分。 |
项目经理 业绩 | 3分 | 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额200万元(含)及以上工程施工业绩的得1分,每再多一个加1分,最多得3分。 |
(4)“报价得分(投标报价) 35 分。投标人评标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者得满分35分。投标人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扣1分的比例在满分35分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人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扣1分的比例从满分35分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5月11日起,至2015年5月24日(北京时间 下同),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现变更为:
“2015年5月11日起,至2015年5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3、其它内容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5962009
传 真: 0371-65733790
联系地址:郑州市花园路73号华元大厦8楼802
代理机构:河南亚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