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文件第八页新增:(三)履约保证金缴纳 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谈判文件第二十五页新增: 5、质保期满1年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其余参数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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