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东莞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管规章制度体系研究项目澄清通知
项目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管规章制度体系研究项目
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224号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5月13日
变更日期:2015年05月20日
变更事项:
一、原招标文件第30页 “商务评审表”中评分部分现修改如下: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议内容 | 评分标准 |
技术力量 | 9 | 资质情况 | 投标人拥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得9分;拥有工程咨询乙级资质的得5分;拥有工程咨询丙级资质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
5 | 项目负责人综合素质 | 项目负责人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 |
6 | 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 | 从2010年起至今,项目负责人每负责主持1项省部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规划、交通运输管理政策法规研究项目的工作经验,得2分,满分6分。无类似工作经验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 |
8 | 其他参与人员 | 其他参与人员每有一个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满分8分。(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 |
业绩 | 9 | 研究经验 | 从2010年起至今,投标人每独立承担1项省部级及以上交通运输管理政策法规研究,或承担地级市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制度体系研究等项目研究的,加3分,满分9分。(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
4 | 获奖情况 | 从2010年起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担的省部级及以上综合交通规划、交通运输管理政策法规研究等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科学技术奖或优秀设计奖一等奖的每项得3分、二等奖每项得1分、三等奖每项得0.5分,满分4分。 | |
9 | 研究成果应用情况 | 从2010年起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担的省部级及以上综合交通规划、交通运输管理政策法规研究,或地级市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制度体系研究等项目研究成果被采纳的,每有1项得3分,满分9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如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单位终审意见) |
本澄清通知共1页,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或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东城立新交通大厦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树南0769-2200213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永昌0769-2241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