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项目招标补充公告-2015-FZSG013-1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2015-FZSG013-1(2015平潭财购计[005-1]号) |
2、招标项目内容: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项目招标 |
3、投标截标时间 2015 年 6 月 3 日 (北京时间) |
4、开标时间 2015 年 6 月 3 日 (北京时间) |
一、更正事项及内容: 各供应商: 现就“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项目”(招标编号:2015-FZSG013-1)项目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更改通知如下: (1)将招标文件中所有项目名称更改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项目。 (2)将招标文件第5页招标服务一览表中的交货期更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包含系统需求调研、软件开发、测试、实施上线、系统初验,要求在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初验完成后,系统正常运行3个月后完成终验。 (3)删除招标文件第9页“B3.根据投标人的维护期限、人员安排及维护完成时限、维护服务体系承诺,有7×24小时响应服务承诺,且相关方案及措施快捷、清晰、合理的在1~4分之间打分,未承诺不得分。”的评分项。 (4)招标文件第10页T6.2评分项更改为:T6.2 数据交换平台:投标人具备现场演示数据交换平台的功能与定制化接口功能设计与界面展示,其中需展示如下内容:1.投标人需演示数据交换平台主要功能设计与功能点(如功能设计不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本项得0分)。(1分);2.投标人需演示数据交换平台主要界面设计、管理、操作(如界面无样式设计、操作繁琐且无图形化界面等,本项得0分)(1分);3.投标人需演示对外定制接口,通过接口方式与省级信用平台数据双向交换。(如没有演示,本项得0分)(2分)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为: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注: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供应商有约束力。 二、项目名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 招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王培琼/1395034633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2212室 联系电话:0591-87767686-625 传真:0591-87813238 |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2015 年 5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