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广西田林县2014年第六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更正公告(一)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田林县水利局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站的委托,就“广西田林县2014年第六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田林县2014年第六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 GXBSZC2015-G2-0025-KL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4月27日
四、截标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3日9时00分
五、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及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六、更正内容信息:
1.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第10.3中第(4)点内容原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该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现更正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2.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节资格审查资料目录科第2点内容原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在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现更正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节资格审查资料第二点内容原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在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用于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现更正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用于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除以上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联 系 人:李敏 联系电话/传真:18077695300、0776-2831096
地 址:广西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F10栋 邮 编:533000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