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厦公采〔2015〕902C01号-关于GW2015-902C华侨大学信息学院皮秒光纤激光器项目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5-18 19:1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各供应商: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GW2015-902C华侨大学信息学院皮秒光纤激光器项目补充如下:
1、删除本项目询价文件第8页“10.1双方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合同总金额的5%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向华侨大学缴纳履约及质量保证金。该履约及质量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无息退还。”的条款,其余要求不变。
2、本项目的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根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本通知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