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及发票运输服务采购(GXKLG20153041)更正公告(一)
2015年4月30日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及发票运输服务采购(GXKLG20153041)采购公告,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或采购需求发生变化,按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的要求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标项A第5条和标项B第4条,商务分的第(2)点,原为“(2)连续获得2013、2014年度省部级行政机关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网上公示,得3分,仅获得其中一个年度的,得1分。满分3分(以有效证明材料为准)”,修改为“(2)连续获得最近两个年度省部级行政机关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网上公示,得3分,仅获得其中一个年度的,得1分。满分3分(以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为:“2015年5月21日9时”。现更改为:“2015年6月1日上午9时”。
三、招标公告第六条、招标文件的发售,第1条由原来的“1.发售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8日,正常工作时间”,修改为“1.发售时间: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22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四、招标公告第八条、保证金递交时间,由原来的“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15日下午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并到达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账户……”。更改为“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27日下午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并到达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账户……”。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电话:0771-5889585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望园路19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黎旭华
电话:0771-2381520 传真:0771-2273500
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