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市政设施养护中心2015年度“五水共治”工程关爱小区项目养护维修材料采购项目(品目三、品目四、品目五、品目六、品目八)继续征集供应商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市政设施养护中心2015年度“五水共治”工程关爱小区项目养护维修材料采购项目(品目三、品目四、品目五、品目六、品目八)继续征集供应商公告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5-05-14 | ||||||||||||||||||||||||||||||||||||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市政设施养护中心委托,拟对“宁波市海曙区市政设施养护中心2015年度“五水共治”工程关爱小区项目养护维修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于2015年5月5日分别在“宁波市政府采购”、“宁波市海曙区政府”、“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公告,到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5月11日止,品目三、四、五、六、八、均不足3家投标单位报名,现继续征集供应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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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编号:2015NBHSWT020 2、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
2.2交货期:承诺合同签订后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要求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供货,并不得拒绝甲方小批量供货的要求。 2.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安装现场指定区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品目八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是制造厂家唯一授权的经销商; (3)具有营业执照及所投产品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国家实行经营/制造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货物须提供相关证书)、出厂合格证。品目五商品混凝土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检察院所需查询资料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品目三、品目四、品目五、品目六、品目八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向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新天地东区9号楼802。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品目200元,售后不退。 4.2品目一、品目二、品目七均不再接受报名。 5. 保证金 5.1品目三、品目四、品目五、品目六、品目八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1日16时。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品目一、品目二、品目七的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2品目一、品目二、品目七的开标时间:2015年5月2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6.3品目三、品目四、品目五、品目六、品目八的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5年6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4品目三、品目四、品目五、品目六、品目八的开标时间延期至:2015年6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5开标地点: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光大厦北门上)。 7、招标邀请和中标结果发布的媒介:(1)数字海曙(www.haishu.gov.cn)、(2)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fcg.haishu.gov.cn)(3)宁波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新天地东区9号楼802室 电话:0574-87925576 传真:0574-87929786 联系人:黄工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市政设施养护中心 地址:宁波市姚丰南路229号 联系人:毕工 电话:0574-872195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