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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厦公采〔2014〕49506号-关于GW2014-495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灯光音响设备项目的补充通知(三)

作者: 发布于:2015-05-14 19:3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各投标人:

现对GW2014-495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灯光音响设备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须提供投标样品的货物进行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1、演播厅音响:序号14调音台、序号7台唇音箱、序号18音频处理器、序号50音视频录播服务器,样品须通电展示功能;

2、演播厅灯光:序号5静音平板LED三基色(三片),样品须通电亮灯。

二、投影机的技术要求中增加:“芯片技术优于:DMD 芯片0.65" (对角线) DLP  16:10 ”。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5529日上午930时。

根据相关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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