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德惠市交通信号灯工程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德惠市交通信号灯工程
项目编号:SYZX2015-134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5月11日
变更日期:2015年05月15日
变更事项:
施工招标公告变更
(资格后审)
现对德惠市交通信号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5-134)的招标公告变更如下:
原定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二级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小型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现取消此项要求。
报名时间延期至2015年5月21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地点不变。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德惠市交通信号灯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德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德惠市交通信号灯工程
2.2建设规模:8个路口信号灯
2.3招标范围:信号灯及安装(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8)月(8)日,工期(60)日历天。
2.5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2.6工程建设地点:市区内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符合吉建管【2015】9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小型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 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德惠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预约查询电话:15584122500、13180865929)。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5 月 15 日至 2015年 5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6:30_时,在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德惠经济开发区政府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4 日 14 时00分,地点为 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德惠市政府网站、德惠市电视台、德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德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德惠市德大路
联系人: 付立柱
电话: 133646381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德惠经济开发区政府四楼
联系人: 刘丽
电话: 15567121907
2015 年5月15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德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德惠市德大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付立柱 1336463813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德惠经济开发区政府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丽 1556712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