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区党政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及延期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东区党政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组织的中山市东区党政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P-GK2015-0407),澄清及延期内容如下:
一、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开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澄清为:“3.投标人须具有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三级(含暂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开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2、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四条第5点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2)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澄清为:“2)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三级(含暂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二、延期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延期至:2015年5月21日下午17:30;
2.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15年5月26日下午17:00;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5年6月8日下午14:30~15:00;
4.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5年6月8日下午15:00;
5.开标时间延期至:2015年6月8日下午15:00。
三、 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及延期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收悉本公告并确认无异议后,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于2015年5月25日17:30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665226; 传真号码:0760-88665236。
特此公告!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5月15日
澄清公告文件签收单
(请投标人填写加盖公章,返回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码:88665236)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中山市东区党政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及延期公告》我公司已收到。该公告内容清楚,字迹清晰,我司有充分时间对相关要求做出响应,并对相关要求全部予以承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