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普惠性民办学校投资举办者项目的补充通知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园区普惠性民办学校投资举办者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编号:SZCH2015-Y-G-020)。该项目已于2015年4月30日开始发布招标公告并接受报名。现对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更改,特通知如下:
一、截止2015年9月1日只能将A栋教学楼交付使用。
(1)其余楼栋的教学楼何时可交付使用?
答:A号建筑将于2015年8月1日前交付中标方使用;B号建筑将视修缮施工推进情况尽快交付;园区仁爱学校目前在C号建筑中过渡,最迟于2016年8月1日前迁出;D号建筑和学校食堂将于2016年8月1日交付。
(2)现可交付的A栋教学楼可开办几个班级?
答:12个班级。
二、学校的食堂还没有建。
(1)学校的食堂是否在2015年9月1日前建好?
答:学校食堂计划于2016年8月1日交付。
(2)学校的食堂装修由谁来负责?
答:教育局负责食堂基本装修,不含可移动设施设备。
三、园区普惠性民办学校附近生源状况的相关数据。
答:目前暂无统计数据。
四、在勘察现场过程中,接待人员叶先生提到校园区域内有A、B、C、D四幢建筑,而在2015年9月1日开学之前只能提供A号建筑供举办者使用,请确认。
答:A号建筑将于2015年8月1日前交付中标方使用;B号建筑将视修缮施工推进情况尽快交付;园区仁爱学校目前在C号建筑中过渡,最迟于2016年8月1日前迁出;D号建筑和学校食堂将于2016年8月1日交付。
五、如在2015年9月1日开学之前只能提供A号建筑供举办者使用,因A、B建筑连体,使用前招标人是否会采取隔断措施。
答:招标人对施工区域在施工期间会用围栏进行围护。
六、如在2015年9月1日开学之前只能提供A号建筑供举办者使用,使用前招标人将对B、C、D建筑如何处理,以保证学生安全。
答:招标人对施工区域在施工期间会用围栏进行围护。
七、在勘察现场过程中发现,招标区域内并无食堂和宿舍。请问招标人是否有计划建设食堂和宿舍。如有,能否在2015年9月1日前投入使用。
答:招标人没有宿舍建设计划。学校食堂计划于2016年8月1日前建好。
八、园区普惠性民办学校的学生收费标准。
答:关于“园区普惠性民办学校的学生收费标准”,每名学生每年的收费控制在2400元人民币以内,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教育和物价部门审核后执行。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做到规范收费;应严格执行教育、物价等部门下发的收费文件精神,不得擅立项目乱收费。
九、如中标,招标人和投标人办学合同签署的年限,以测算举办者投资规模。
答:关于“本次办学期限”,招标文件中规定:2015年9月1日起,实行年度考核评估制度,合格者方可继续新一年度的办学。凡是有发生教育乱收费等严重违规、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办学质量差、考核不合格等现象,经查实、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以及乙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约,履约保证金余款20万元不予退还;凡遇到不可抗力发生或教育规划调整的,甲方有权解除合约,履约保证金余款20万元予以退还。
十、校园内保安是否由招标人或相关社会机构派遣。
答:校园保安由中标方聘任。
十一、B号楼内教室中保留的相关科学实验室设施是否可供2015年9月1日后办学使用。
答:施工加固完成后进行移交使用。
十二、在勘察现场过程中得知,2015年9月1日后仍会有一所学校共同使用校园设施,请确认。如是,有哪些设施是共同使用(如操场、篮球场)
答:校园公共设施共同使用。
十三、运动场地修复、维护费用由哪方承担,如何分配。
答:运动场地的修复费用由招标人承担,维护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十四、学生学习所必需的文艺、体育设施设备投资由哪方承担,如何分配。
答:学生学习所必须的文艺、体育设施设备投资由中标方承担。
十五、签订合同时提供为本项目配备的校长全职在岗的证明材料。
十六、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6月2日上午9:0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上午9:30整
开标时间:2015年6月2日上午9:30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路99号(东沙湖学校), 行政楼3楼A3-1会议室
本通知为SZCH2015-Y-G-020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电 话:赵先生
联 系 人:0512-66681168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邮编:215007
联系人:刘虹 联系电话:0512-65161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