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港口管理局珠海港口发展“十三五”规划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关于珠海市港口管理局珠海港口发展“十三五”规划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5-075)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澄清,具体澄清内容通知如下:
一、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若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允许大型企业(含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中小企业)参加,评审方法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受上述限制。
特此通知。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港口管理局
(2)采购单位联系人:季先生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771890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建兵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7(项目咨询)、2173708(投标保证金查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联系人:孙先生、吕先生
联系方式:0756-2602071、2602079
传真:0756-2602075
珠海市港口管理局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