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中心幼儿园操场铺设安全地垫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于2015年12月25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中心幼儿园操场铺设安全地垫采购项目(CEITCL-GD-CZHW-151208)(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需要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4页:
原:“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EITCL-GD-CZHW-151208】公示期为 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4日五个工作日”
更正为: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EITCL-GD-CZHW-151208】公示期为 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1日五个工作日”
(二)、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4页:
原:“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更正为: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5页:
原:“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9日14时00分(注13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月19日14时00分”
更正为: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6日14时30分(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月26日14时30分”
(四)、招标文件第16页:
原:“15.2.1.1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月18日12时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开标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更正为:
“15.2.1.1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月25日12时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开标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第16-17页:
原:“16.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16年1月19日14时00分,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8.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招标编号和“在2016年1月19日14时00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更正为:
“16.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16年1月26日14时30分,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8.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招标编号和“在2016年1月26日14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招标文件中与此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1月26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中心幼儿园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中华大道翠园大街2号 |
联系人:何老师 | 联系电话:020-8473863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20-28842163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李先生 | 联系电话:020-28842163 |
特此公告。
发布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