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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金陵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编号: HCA(4)2015019GNN】公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更改通知更正公

作者: 发布于:2015-05-13 16:1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金陵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编号: HCA(4)2015019GNN】公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更改通知

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4月3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5月13日

 

变更事项:

  • 项目名称: 南宁市金陵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配套设备采购与安装
  • 项目编号: HCA(4)2015019GNN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规模:南宁市金陵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日处理污水3000m3/d,采用IBR连续流一体化间歇生物反应污水处理装置工艺(ZL-201220372520.1),排放标准为GB18918-2002,一级A标。
  • 采购内容及数量:污水处理配套设备一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原公告时间:2015年4月30日
  • 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西乡塘区政务网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区公告栏
  • 更改内容;
  1.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原为“2015年520日17时30分前”,现更改为“2015年527 日17时30分前”。
  2. 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中,

第(一)项合同签订期原为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现更改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

第(二)项交货期原为“签订合同后,在接到采购人单位出具的书面发货通知起2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现更改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供货,并在15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1. 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7条采购预算价原为“540万元”,现更改为“394.290101万元”。
  2.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为“2015年5月21日9 时 00分”,现更改为“2015年5月28日9 时 00分”。
  3. 其余内容不变。
  • 业务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联系人:黄工;电话:0771-2851243。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130321。

                             

采购单位: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5月13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盛都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 南宁市北湖北路3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蒙工0771-380213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工:0771-285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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