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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经济发展局农药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3 11:2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项目名称:农药

项目编号:威经区政采2015-20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5月1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5月13日

 

变更事项:

1、原询价文件中:

三、报价须知:5、报价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农药经营许可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备查,否则报价无效。

报价供应商报价文件中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所提报农药的“农药登记证证书”或“农药临时登记证证书”、“农药生产批准证”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标准证”等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现变更为:

三、报价须知:5、报价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限农药经营企业提供)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备查,否则报价无效。

报价供应商报价文件中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提报农药的“农药登记证证书”或“农药临时登记证证书”、“农药生产批准证”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标准证”等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2、原询价文件《采购项目报价表》中:

注:4、报价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和所报农药的“三证”(“农药登记证证书”或“农药临时登记证证书”、“农药生产批准证”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标准证”)的复印件。“农药经营许可证”需持原件现场备查,农药“三证”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现变更为:

注:4、报价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所报农药的“三证”(“农药登记证证书”或“农药临时登记证证书”、“农药生产批准证”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标准证”)的复印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持原件现场备查,农药“三证”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经济发展局

采购人地址:青岛中路107-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石 强 0631-599420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威海市昆明路81号(金猴购物广场)五楼北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鞠晓飞 0631-527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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