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阜阳市颍东区第三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YDCG-G2015037),经业主方研究决定,补充公告如下:
1、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项(项目管理人员),取消“材料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
2、开标时间:推迟至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9时整。开标地点不变。
特此补充公告。
阜阳市颍东区第三人民医院
2015年5月8日
上一篇:关于推迟“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室设备招标项目(招标编号:HS15128G2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下一篇:关于取消巫溪县人民医院病房电视机采购任务的通知(项目编号=JQCGY2015-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