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乘客电梯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乘客电梯采购项目(XFJY2015-026),因实际需要,现将原采购公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原采购公告、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名称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乘客电梯采购项目”更正为:“新丰县人力资源市场乘客电梯采购项目”。
二、原招标文件“34.评标具体方案”的内容更正为如下: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投标报价(45)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扣除)】×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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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35)分 | 全部满足投标技术要求得35分,技术参数及基本要求(详见表格)每个项目中每一小点负偏离扣1分,扣完35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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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20分) | 项目的售后服务能力(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优:3分;良:2 分;中:1分;差: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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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业绩(2分),每提供一个得1分,共2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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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技术方案(施工进度、安装调试、验收、质量控制方案等)进行评分: 优:5分;良:3-4 分;一般:1-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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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具有安装人员资格证书(需提供安装人员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原件)进行评分,每个符合要求的得2分,共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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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共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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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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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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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