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稷下路南段、遄台路中段改造工程材料采购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临淄区稷下路南段、遄台路中段改造工程材料采购
二、项目编号:LZGK201504-018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 4 月 23日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2015年 5 月13日
五、变更内容:
1、原采购信息内容:
包 号 | 材料 名 称 | 本包预算金额(元) |
7 | 路灯、交通信号预埋电缆保护管 | 136840 |
变更为:
包 号 | 材料 名 称 | 本包预算金额(元) |
7 | 路灯、交通信号预埋电缆保护管 | 189419 |
2、原采购信息内容:
包9供应商资格:包9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交通设施的工程施工并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所投货物室外型智能式信号机、机动车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交通标志板由公安部或交通部检测中心出具有效期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代理商需提供以上报告加盖原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变更为:
包9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交通设施的工程施工并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登记证书》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所投货物室外型智能式信号机、机动车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交通标志板由公安部或交通部检测中心出具有效期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代理商需提供以上报告加盖原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3、原采购信息内容:报名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包9)、安全生产许可证(包9)、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5、包6、包7、包8、包10)、检测报告(包9)、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盖章复印件请于
变更为:具备包7、包9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包9)、安全生产许可证(包9)、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7)、检测报告(包9)、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盖章复印件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淄区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交易部(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五楼)窗口报名,联系人:齐源、张书赫,联系电话: 7182171。
4、原采购信息内容:
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变更为:
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2015年 月 日 9 时30 分。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临淄区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临淄区晏婴路179号
联 系 人:齐源 联系方式:0533-718217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14层
联系人: 于晓妮 联系方式 : 0533--3591909
电子邮箱:a3591909@126.com
2015 年 5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