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民医院宁南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05 18:0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宁夏人民医院宁南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变更公告
一、计划编号:2015ncz0355
文件编号:XMZB1504G01
联系人:姚志英/王忠党 电 话:0951-5920087/5920184
三、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兴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宜莹莹 电话/传真:0951-5078897 Email:nxxmzb@163.com
地 址:银川市上海东路50号建设大厦
首次公告时间:2015年4月28日
首次公告标题:宁夏人民医院宁南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变更事项:
原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为: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具有叁级及以上环保总承包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具有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具有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具有环保产品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与此项目有关的其它资质。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细的资质要求与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招标公告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现变更为: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具有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具有叁级及以上环保总承包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具有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环保设备销售、维修、技术服务能力及备件供应的能力;
11、与此项目有关的其它资质。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细的资质要求与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招标公告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9、具有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环保设备销售、维修、技术服务能力及备件供应的能力;
11、与此项目有关的其它资质。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细的资质要求与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招标公告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原招标文件其它事项不变,特此通知!
宁夏兴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