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平桂管理区乡镇建设局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四期工程项目(6#、7#、16#、17#、18#)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四期工程项目(6#、7#、16#、17#、18#)
项目编号:HPC2015工字044号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5月0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5月05日
变更事项:
序号 | 原招标公告载明内容 | 更正内容 |
1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80%。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7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
其它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四期工程项目(6#、7#、16#、17#、18#)招标公告于2015年05月04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网发布。该公告载明的第8款“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信息有误,现对该信息作出更正。其余内容不变。
序号 | 原招标公告载明内容 | 更正内容 |
1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80%。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7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
招标/采购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乡镇建设局(公章)
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2015年05月05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乡镇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平桂大道桂隆贸易大厦3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何秀青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微微(0774-5137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