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我中心组织的关于毕节市卫生学校新校区会议室座椅采购项目(编号BJZC-2015-081号),接采购人书面通知,现作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第1章1.5.2更改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标的物的生产或制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删除招标文件第1章1.5.3项及第3章中3.4.2资格文件C项内容;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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