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1.项目名称: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TC150S558
3.招标人名称: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招招标公司
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
7.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4月24日
8.现对本项目更正如下:
原资格要求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2) 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3) 产品所属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主要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产品所属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产品所属厂家代理商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
4)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需明确到被授权产品的型号。
5) 制造商同一包同一型号产品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可导致其投标无效。
6) 必须为国家质检总局同类产品项下最新协议供货供应商(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按本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后的资格要求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2)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3)产品所属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主要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产品所属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产品所属厂家代理商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
4)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需明确到被授权产品的型号。
5)制造商同一包同一型号产品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可导致其投标无效。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按本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凡对本次投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与中技招标公司联系: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2室
联 系 人:薛文、李静
电话:(010)62108014/8209
传真:(010)62108244
邮编:100081
邮箱地址:vic1026@126.com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