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节水型城市影像资料制作及资料整理编制服务采购(GLZFCG2015D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节水型城市影像资料制作及资料整理编制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GLZFCG2015D0081
3、首次公告日期:
4、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二.更改说明:
一、本项目更改说明(一)中发售时间原为“2015年4月23日至 2015年5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现更改为:“2015年4月23日至 2015年5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本项目更改说明(一)中竞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原为“2015年5月5日下午17时30分前””现更改为:“竞标人必须于2015年5月7日下午17时30分前”。
三、本项目更改说明(一)中竞标截止时间原为“2015年5月6日下午15时00分前“现更改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前”; 竞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2015年5月6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现更改为:“2015年5月8日上午8时10分至9时00分”。
四,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竞标人资格原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或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并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现更改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或登记,具备法人资格,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五、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服务采购需求》A分标其他要求第2点原为“质量要求:桂林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级节水型 城市的考核要求,对汇报片进行审查,拍摄单位需配合桂林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无偿修改,直至达到复查要求为止”。现更改为:“采购预算金额包含成交供应商找节水型城市评审专家咨询及评审费用,解说词中的内容(真实的合法性数据、原始资料、图片)配合桂林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级节水型 城市的考核要求,对汇报片进行审查并配合桂林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无偿修改,直至达到复查要求为止,同时包含拍摄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A分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与B分标成交供应商相互协作提供的、数据、原始资料、图片必须与B分标的内容相符合”。第3点原为“付款方式:完成省级节水型城市复查汇报片支付合同费用的50%,余额等国家级节水型城市汇报片完成后7天内一次付清”。 现更改为:“付款方式:完成省级节水型城市复查汇报片并通过省级复查后支付合同费用的50%,余额等国家级节水型城市汇报片完成并通过国家级复查后后7天内一次付清。”
六、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服务采购需求》A分标其他要求中增加第4点:“竞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提供关于桂林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创建工作的影像资料作品的简单解说词初稿。”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广辉 邓华勇 伍胜辉
联系电话:0773-2896986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